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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生命线,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河南省新密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构建“全链条”案件质量管控体系,通过源头把控、过程评查、业务指导多措并举,以严格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升。
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把控。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立案数呈现增长趋势,办案数量与质量间的关系成为必须处理好、解决好的“必答题”。新密市纪委监委探索设立内审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从各审查调查部门择优抽选骨干力量,组建“内审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内审员工作办法,配套出台涵盖线索处置、程序手续、措施使用、事实证据等8个方面174项内容的审查调查自查清单,推动办案部门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对照清单全面“体检”,将质量管控关口前移,夯实案件质量根基。
纠建并举,助力提质增效。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融入日常,充分调动办案部门主观能动性,推动办案人员增强规范办案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办案部门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修订完善相关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优化文书模板和编号规则,针对性下发审理工作提示函,汇编常见典型案例参考,对相关疑难业务问题予以解答。立足审理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全天候业务咨询响应机制,针对事实认定疑点、纪法适用难点提出补证方向和定性量纪意见,让办案人员在工作中有范例、有参考、有抓手,实现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综合发力,增强履职本领。在各办案部门自查基础上,采取“室组地”联动评查机制,通过查询系统、调阅卷宗、座谈了解的方式,每季度开展跨部门交叉互评,对已办结案件实现常态化全覆盖“体检”。依托“室组地”联合评查组,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5个维度逐案审核,对相关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办案部门在“自检”中深查细究自身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以点带面”效应,统筹调度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开展办案人员轮训工作,针对办案安全、措施使用、线索管理、统计分析等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精密化、精细化、精准化。
闭环管理,提升办案质量。在推进案件质量管控工作中,实行“月反馈、季通报”机制,形成自查检查工作闭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将评分及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并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办案部门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每季度形成通报,总结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深挖症结根源,对个性问题精准施策,对共性问题统筹治理。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查审分离与靠前服务相结合,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高效顺畅。今年以来,评查案件80余件,发现并整改问题200余个,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江洪涛 作者系河南省新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